娱乐三五条:起底郭美美 以"商演"为名做性交易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4日 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起底郭美美 以"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近日,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的突然“走红”更为严重: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员。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3年初郭美美在居住地附近寻找场所开设赌局, 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其实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办案民警介绍,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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