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枫:简政放权不能“一放了之”、“为放而放”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22: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彭小枫:简政放权不能“一放了之”、“为放而放”
【字幕】
3月11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彭小枫在做大会发言时表示,简政放权不能“一放了之”、“为放而放”。
【同期】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彭小枫
各级政府对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作用要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敢”字当头,勇于冲破既得利益藩篱和传统计划经济理念的束缚,不能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审改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破冰价值和带动作用。“割肉”也好、“断腕”也好,都是为了“强身健体”。简政放权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更不能“为放而放”,在改革的突破阶段,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有一些数量的要求是必要的,但是也要实事求是,并非放得越快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不宜简单地把取消和下放的数量作为衡量和考核改革成果的指标,而应把政府职能是否切实转变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
记者于金贵 北京报道
关键词:
专题:2015年全国两会 |
责任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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