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谈微信红包:好的方法要提倡旧的方式要改善
【解说】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中国两会期间就微信红包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就互联网当中的红包、彩票等新兴事物也应该列入税收管理的范围,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门别类的予以规范和明确。
王军谈微信红包:好的方法要提倡旧的方式要改善
【解说】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中国两会期间就微信红包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就互联网当中的红包、彩票等新兴事物也应该列入税收管理的范围,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门别类的予以规范和明确。
【同期】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我回答一下红包的问题,朋友们都关心
红包是这次春节期间,成了一个爆发式增长的新事物,我关注到了,而且微信、短信,网上的议论我也很关注,我想讲以下三点:
第一,网络、微信、短信上讲的一些观点,我是持赞成态度的,比如说:发红包的前提,要合法合规,不能暗度陈仓,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二,企业派发的,派发给社会上的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当收税,我认为是于法有据的,还比如,收税的时候,应该由发红包者,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我认为也是有道理的。又比如,亲友之间,娱乐性质的,互相发的小额的红包,不应收税,我认为也是于法有据的,于情有理的,不与现行的税法相冲突。时间关系,我没法一一列举,我想也反问朋友们一个问题,网络上也有一种观点,叫抢红包,偶玩怡情,大玩伤神,我觉得非常对,你们觉得对不对,希望大家能展开讨论,这是我讲的红包问题的第一点。
第二点,互联网快速发展,催生了很多新事物、新业态,这给我们提出了很多新课题,我们将密切的予以关注。总的想法是,依据税法,分门别类的予以规范和明确。
第三点,这个红包,也带给了我不少的思考,其中一个问题,是怎么样改变我们的有奖发票问题,可能很多朋友都记得,前些年我们为了加强以票管税,税务部门推出了有奖发票,但是手工状态下有奖发票很麻烦,首先你要刮一刮看是不是中奖,其次中了小奖以后你还可能要跑不近的路程去领奖,第三,如果你不领奖那个发票还不易保管,说不定丢了或者损毁了,如果在互联网状态下,这些问题都可以加以解决,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要发展“互联网加”,我们想税务部门在推进依法治税的过程当中,我们自身的管理手段也要改,我们怎么样推出互联网加发票加有奖发票,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希望朋友们能多给我们出主意。多给我们提建议,还可以直接跟我联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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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