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公布“3·15”维权典型案例 多家知名企业上榜
【解说】3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和分析解读。其中,沃尔玛、中国联通、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上榜,多数被消费者告“倒”。
昆明中院公布“3·15”维权典型案例 多家知名企业上榜
【解说】3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和分析解读。其中,沃尔玛、中国联通、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上榜,多数被消费者告“倒”。
当日,昆明中院公布沃尔玛出售未标注“营养成分表”食品遭索赔、昆明市民告中国联通、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按责赔付,无责免赔”无效等多个典型维权案例。
其中,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向顾客出售预包装上未标注“营养成分表”的腰果,被顾客以违反《食品安全法》等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十”一案,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法》对净化食品生产、销售环境,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据介绍,长期以来昆明市两级法院一直非常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均选取一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并开通维权热线,解答消费者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让消费者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能够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有效维权。
【同期】(昆明中院民四庭庭长 程青梅)
我们通常的做法第一是,选取一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第二是与一些媒体合作,开通维权热线,解答消费者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问题和咨询。这样做下来我们觉得,还是要通过向社会宣传消费者保益,保护的一些法律,一些法规,以及一些规章的要求,让消费者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能够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维护社会的和谐。
【解说】昆明中院民四庭庭长程青梅建议,消费者应该加强学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发生损害自己权益的事情时,一定要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并建议消费者保留好证据,以便日后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起诉到法院时可以提供有利于自己维权的证据。
刀志楠 李思男 昆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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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