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次在街头公开“老赖”信息
【解说】3月18日,在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的交会处,一块LED大屏幕公布了24名“老赖”名单,内容包括其本人照片、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未履行的标的额。
长春首次在街头公开“老赖”信息
【解说】3月18日,在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的交会处,一块LED大屏幕公布了24名“老赖”名单,内容包括其本人照片、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未履行的标的额。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记者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次公示的24名“老赖”均为个人,未履行标的额从5000余元到200余万元人民币不等,总标的额为931.22万元,涉及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赡养老人、合同纠纷等案件。
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是长春市较为重要的街路,交汇路口常年车辆繁多,人流密集。当天,记者在LED屏前看到,每隔半个小时左右,LED屏幕就会重复公布24名“老赖”的名单,有不少过路的市民驻足观看。
【同期】(长春市民 管先生)
朋友什么的借钱了,人就没了不还,那不也很正常吗,是不是。所以说提倡这种把大的这方面做好了之后,小的生活方面,大家才能更好,是不是。更多的是教导其他人,让别人学习很多。
【同期】(长春市民 王女士)
应该是一种教训吧,也是为了提醒别人,不要遇上这样的人。
【解说】记者了解到,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
据悉,早在3月16日,二道区人民法院在LED屏幕上公布了失信人员名单后,17日就有失信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
据官方介绍,此次对失信人信息的公布,在长春市尚属首次。在此后三个月内,还将陆续公布失信人员名单。
记者 吕盛楠 张瑶 长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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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