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泽受贿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18:03 来源:央视新闻
12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受贿案,对被告人杨卫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对杨卫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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