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集体闯红灯处罚“前三名”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6日 2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简介:
从10月23日起,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将被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其中规定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没想到这项规定一出,争议声四起。
10月26日,记者在石家庄中山路与建设大街路口看到,四五名协管员和十几名志愿者在配合交警,维持路口的交通秩序。在这个路口记者没有发现集体闯红灯的现象,只是有个别市民闯红灯。一位小伙子骑着电动车闯红灯,被拦下后,交警当场对其进行了罚款10元的处理。附近市民介绍,自从10月23日以来,这个路口的交通有了很大的改善。
责任编辑:【刘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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