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晋宁连环杀人犯张永明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1月1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解说】2012年7月29日,昆明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永明故意杀人案,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张永明分别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鑫云冷库、蓉辰冷库附近等地先后对陆某、刘某、谢某等11名被害人采用双手或胶带勒扼颈部的方法致其死亡,并将尸体拉回住处分尸灭迹。
责任编辑:【迟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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