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记者会,全国政协委员、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女)表示要通过四个民主来推动基层民主自治。
香港文汇报记者:
3月8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记者会,全国政协委员、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女)表示要通过四个民主来推动基层民主自治。
香港文汇报记者:
想请问姜力委员,在乌坎事件之后,关于在落实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方面,中央会不会有哪些新的措施?
姜力:
民政部作为负责基层自治的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也一直在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因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四大政治制度之一。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和民族区域制度以后就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个制度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民主政治的发展。所以现在我们在推动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方面,第一个就是加强基层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我们在推动这四个民主,用推动这四个民主来推动基层民主的自治。现在这四各民主作为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比如基层的民主选举,我们已经进行了第九轮的民主选举,一直这样坚持下去,群众自己选举自己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带头人。
姜力:
第二点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这是我们现在推动的重点,因为民主选举已经形成固定的制度,但是如何更好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要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我们现在强调的就是程序,有了这个要求之后要把它具体程序下来。比如说在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上,现在就推动要建立群众自己的组织,通过固定的程序来实现民主监督。现在在村里要有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议,重大事项我们现在有一个目录,大约是54项的内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如说耕地承包的调整,宅基地的置换,农村山地的承包和包括农村的共用设施的建设,凡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必须通过民主决策的程序,就是要听群众代表的意见,要有表决的程序,要多数群众同意之后才做。另外,在村务成立理财小组,要成立监督委员会,这些监督委员会要常任化,通过这些方式来推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执行。这是我想回答的第一个问题,不知道全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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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