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法院通报警车撞人案 肇事司机为聘用人员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9日 18: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29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就“3.27”兰州一警车连撞三人致一死两伤事故召开事故情况说明会,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教研室主任刘怡俊向媒体通报称,肇事司机李某为该院聘用人员,目前法院方面正在积极协助医院做好伤者的医治工作,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事故进行依法调查处理。
【同期】(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教研室主任 刘怡俊)3月27日上午11时40分许,我院聘用司机李延文(男,1966年10月出生,2012年3月30日由我院聘用)驾驶牌号为“甘A·4165警”的别克轿车在市区完成执行公务后,行至城关区金雁大桥北引桥突发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机李延文当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因伤者敏桂珍跌下桥面,右腿部被露出地面的钢筋贯穿,故李延文随即拨打“119”消防急救电话请求施救。同时,李延文向民一庭负责人报告此事。民一庭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将情况向院领导进行汇报。
责任编辑:【田博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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