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对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判令当事子女必须每两月回家一次看望老人,否则可能被强制执行并处以拘留。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全国首例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决。
【解说】原告储某是一位77岁高龄的老太太,2009年3月,储某和老伴与两个子女签订了一份协议,将老夫妻俩位于无锡马山的老房卖掉,钱归女儿,今后的住所则由女儿安排。2009年8月,储某的老伴去世,储某自从协议签订后一直居住在女儿位于北塘区某小区的一套住房里。去年8月,因为与女儿一家不和,储某搬离了女儿家。
7月1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对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判令当事子女必须每两月回家一次看望老人,否则可能被强制执行并处以拘留。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全国首例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决。
【解说】原告储某是一位77岁高龄的老太太,2009年3月,储某和老伴与两个子女签订了一份协议,将老夫妻俩位于无锡马山的老房卖掉,钱归女儿,今后的住所则由女儿安排。2009年8月,储某的老伴去世,储某自从协议签订后一直居住在女儿位于北塘区某小区的一套住房里。去年8月,因为与女儿一家不和,储某搬离了女儿家。
【同期】原告 储某锁换了不让我进去,我的女婿把我的东西都扔掉。没有办法,我不走怎么办呢。
【解说】对此,老人女婿朱某表示,自己确实扔了老人捡回来的垃圾,但并没有赶老人出门的意思。
【同期】储某女婿 朱某医院里我们也去的,她(老人)说没有,那我们也没办法。(她说你把锁给换掉了?)换锁是什么时候,换锁是在她儿子把她领走以后我们才换的。
【解说】尽管女婿朱某对储某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的做法很不理解,但他表示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因此只要是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他们都将执行。法院最后判决储某的女儿、女婿自2012年9月起,以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付储某房租费,并支付储某医疗费8000元。最重要的是,法庭判决子女至少两个月看望一次老人。
【同期】无锡北塘法院老年合议庭审判长 高鑫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应当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予以探望,除夕夜至元宵节期间、春节期间应当至少探望一次。
【解说】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承办法官也表示,法院作出判决只是无奈之举,双方之间达成谅解,重新建立良好的父母子女关系,让老年人安度晚年才是法官真正希望看到的。
【同期】无锡北塘法院老年合议庭审判长 高鑫我们不设定具体的操作方式或者规程,要不就太冷冰冰了,不利于他们今后亲情的修复。
卢辉 江苏无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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