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饿死女童案”庭审纪实
【解说】9月18日,南京“饿死女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披露的一些细节和信息再一次触痛人们的内心,发人深省。
【解说】由于此前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开庭前旁听席已经坐满了社会各界代表,当天上午9点整,庭审准时开始。
【同期】南京中级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 周侃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解说】这是案发后,被告人乐某首次出现在公众视线内,眼前的乐某,身高一米七几,体型微胖,面色苍白,在走进法庭的一刹那,她流露出些许紧张的情绪,不过还是能够明显的感觉到,对于即将到来的审判,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正如媒体此前所报道的那样,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乐某提起来诉讼。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本院认为,被告人乐燕身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会导致两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
【解说】被告人乐某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母亲,她为什么会丢下两个幼小的孩子,一走了之?随着庭审进行,案件的真相逐一清晰起来。
【解说】2010年,乐某与男友李文斌因吸毒而相识,短暂的同居后,乐某突然消失了,几个月后,她竟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来找李文斌,要和他好好过日子。
【解说】李文斌虽然明知这个孩子不是她的,她还是接纳了这对无家可归的母女,并给女儿取名李梦雪。
【解说】2012年3月4日,乐某再次生下来1个女孩李彤,这是真正属于她和李文斌的孩子,而这段时间,是这个四口之家最快乐、最温馨的时光。
【同期】被告人 乐燕
说那个小孩她会往外跑,因为我在觉得玩两天就不玩了,因为包括我家老公也快回来了,然后我才把门固定一下,因为门锁也是坏的,所以我想固定一下。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你想固定一下,但是你是否考虑正因为是这样,整个房间也被封闭了,孩子也就不可能再出来了。
【同期】被告人 乐燕
我知道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她也失去了自救的机会,是不是这样。
【同期】被告人 乐燕
对
【解说】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2月,李文斌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乐某就成两个女儿唯一的法定监护人,可这个90后的女孩,似乎对母亲二字所赋予的责任并不在乎。
【解说】2013年4月,乐某把两个孩子丢在家中,留下一些零食之后就自己出去玩了,一走就是一个星期,大女儿李梦雪饿得吃不消,自己从家里跑了出去,结果晕倒在小区内,被邻居发现后报警,社区民警接到通知后,把乐某找了回来,令人意外的是,4月下旬的一天,乐某将两个女儿安顿好后,再次离家出走。
【同期】被告人 乐燕
小的洗过澡了,然后也喂过食物了,然后家里面也留过好多东西了,然后我才出门的。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那么他们当时精神和身体状态怎么样
【同期】被告人 乐燕
很好
【解说】为了防止女儿独自出门,乐某将卧室的窗户用布条缠上,又用尿不湿塞在门缝里,再确定女儿没有办法把门打开后,她再次离开了家,而这些细节也恰恰成了检察机关指控乐某故意杀人主要罪证。
【同期】被告人 乐燕
在吸毒的时候,没有想到那么多,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那你知不知道会出现那样的情况
【同期】被告人 乐燕
知道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知道,那你是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的。
【同期】被告人 乐燕
就是每天晚上,有一段时间,每天晚上,就是做恶梦。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做恶梦
【同期】被告人 乐燕
然后就能想到这些东西,真的有这种画面出来。就是她家侄女跟我的女儿特别相似,然后当时看到她的女儿,然后并后来又把她家侄女手夹住了,就非常想女儿,就那时候看那小孩,手被夹住了的时候,我心里面也很难受,就想回家,可是也没有意志力回家。
【解说】原本只想出去两三天,可这一次,乐某一走就是一个多月,在这期间,她曾先后7次前往社区民警那里,领取生活费,却从来没有想到回家看看两个女儿,直到六一儿童前,乐某在小区附近的一家汉堡店买东西,看到店主的双胞胎女儿,这才唤起了她的一丝母性。
【同期】被告人 乐燕
就是给她们世界上别的孩子没有得到的,我要给她最好的。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那你给你这两个孩子什么
【同期】被告人 乐燕
什么都没有给到她们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你现在有反悔吗,有反省吗
【同期】被告人 乐燕
有,因为每天睡在床上的时候都哭。
【解说】原来在离开家的这段时间,乐某每天都和朋友在一起吸毒、上网,玩赌博机,甚至将社区每个月发给孩子补助全部都用在了玩乐上,因此即使她偶尔想起两个女儿,但由于害怕孩子已经死亡而不敢回家,直到6月22日,警方找到她,她才意识到,悲剧真的已经发生。
【解说】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乐某曾一度情绪失控,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案件主审法官3次中断庭审,让乐某得以休息。
【解说】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那么孕妇的身份能否让他减轻刑罚?
【同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鉴于被告人乐燕已怀孕,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不适用死刑,公诉人建议对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解说】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这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当庭作出宣判。
【同期】南京中级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 周侃被告人乐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天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卢辉 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