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一审被判十年 庭审全回顾
9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对李某某等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五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五名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李某某一审被判十年 庭审全回顾
9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对李某某等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五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五名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2月19日,北京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5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奸,2月20日 嫌犯被刑拘。2月22日下午,海淀警方证实“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经多方证实,“李某某”确为李双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刚过去了半年。
【庭审过程回顾】
3月7日 嫌犯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被拘后,李某某等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与受害者所诉内容一致。3月7日,李某某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7月8日 检方提起公诉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月19日 提审
7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现身法院。据悉,李某某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
7月22日 第一次庭前会议
7月22日,李某某轮奸案庭前会议在海淀某法庭举行,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以及双方律师悉数来到法庭。李某某方的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8月20日 第二次庭前会议
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于8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举行庭前会,这是自7月22日以来此案进行的第二次庭前会议。被告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坚持对李某某进行无罪辩护,称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8月28日、29日 开庭审理
8月28日、29日,李某某等5人涉轮奸案连审两天。29日晚庭审完毕后,海淀法院通告中称有4名被告作有罪辩护,其中3名被告当庭道歉。5人中仅李某某一方坚持无罪辩护。
9月26日 一审宣判
海淀法院定9月26日上午,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为李某某等五人行为系轮奸,构成强奸罪。其中,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记者王晓斌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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