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3月10日,列席全国人大会议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回答媒体提问时介绍了资源税改革的思路,其中包括改从量定额计征为从价征收;另外,煤炭资源税的改革也会很快提到议事日程中。
【同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军
【字幕】3月10日,列席全国人大会议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回答媒体提问时介绍了资源税改革的思路,其中包括改从量定额计征为从价征收;另外,煤炭资源税的改革也会很快提到议事日程中。
【同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军
(资源税下一步的重点是什么?)
大家提到资源税的问题,我回答一下资源税改革的问题。资源税改革,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六项税制改革任务的第三项。大家知道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收的一个绿色税制,是节约与征管之中的一个税种。它过去大部分是从量计征的,从量增计征的它就有它很大的局限性。比如说随着资源稀缺性的增加,它价格的上涨以后呢,那么你从量计征给一定的定额,这个定额如果不变化的话呢,它的调节机制就不那么灵活了。
现在国家发展了,资源越来越紧缺了,资源的节约利用越来越重要了,所以税收的调节机制要加强,这是一方面的局限性。第二方面的局限性呢,是有一些该征的资源还没有纳入到资源税当中来。第三是征税之外,还有很多不规则的收费。
所以,下一步的改革我想主要是针对这三个问题来进行改革。一是要改从量定额计征为从价征收。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资源产品都从价计征,比如说体积比较大,价值又比较低,价格的变化幅度又不大,像河沙,这类资源从量计征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第二是正税清费,也就是说总理报告提出来的要清费立税。第三呢,要把一些资源纳入到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之中。
可能朋友们会问说,从量定额计征调整征收的额度不也可以达到有效调节的目的吗?为什么非要改从价计征呢?它的道理在哪里呢?它的道理就是说,因为价格是经常变动的,如果说搞从量定额计征的话呢,你就要来回地调整定额,今天价格上去了要调高定额,明天价格下来的时候还要调低定额。这样就会给人一个朝令夕改的印象,而且会很难操作。如果改成从价计征,给一个征收率,那么价格高了自然就多交税,价格低了就自然少交税,这个调节机制就更灵活。我想这也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当中提出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需求。
下一步煤炭资源税的改革会很快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为目前PPI、TPI相对比较低,而且煤炭是买方市场,在这个时候对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它对下游价格上涨的压力可以说会相当地小,这个时候推出会对我们整个的资源节约利用和向污染宣战这一方略的贯彻实施有很好的推进作用。
记者 王涛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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