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5月14日,备受关注的广西贺江水污染案主犯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龚大华等六人出庭受审。
【解说】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6月,被告人龚大华、赵和平、凌勇在云南省个旧市投资生产铟的选矿厂因污染严重被当地环保部门查封,同年9月份,赵和平在赵俊阳的帮助下,以租赁的形式承租了位于贺州市的汇威综合选矿厂。
【解说】5月14日,备受关注的广西贺江水污染案主犯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龚大华等六人出庭受审。
【解说】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6月,被告人龚大华、赵和平、凌勇在云南省个旧市投资生产铟的选矿厂因污染严重被当地环保部门查封,同年9月份,赵和平在赵俊阳的帮助下,以租赁的形式承租了位于贺州市的汇威综合选矿厂。
【解说】随后,龚大华、赵和平出资280万元,凌勇则以技术入股的方式,重新搭建新的厂棚,非法建设了一条铟、铅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龚大华、赵和平、凌勇等人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污措施的情况下,致使含有高浓度镉、铊等有毒废水流入贺江,最终导致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
【现场声】 公诉人:
汇威选矿厂因生产、违法排污与贺江水污染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是本次事件的主要责任污染源,经统计,该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60万元,并严重威胁贺江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
【解说】在该事件中,赵俊阳从赵和平手中领取10万多元用于帮助汇威综合选矿厂协调与环保、安监等部门的关系。建厂期间,赵俊阳多次宴请原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2013年5月,赵俊阳还送给黄强5万元现金,请黄强出面解决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平桂分局对汇威综合选矿厂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厂整改的问题。随后,黄强以上级领导名义多次出面邀约原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平桂分局局长莫思坚与赵俊阳一起吃饭、旅游。莫思坚接受赵俊阳吃请及送礼后,明知贺州市汇威综合选矿厂没有进行整改、不符合领取排污许可证的条件,仍对该厂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场声】 公诉人:龚大华、赵和平、凌勇、赵俊阳、李延军、李延高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俊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俊阳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办理。
【解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公开宣判。
杨陈 李果 范佳伟 广西贺州报道
关键词:广西 江水污染 开庭 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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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