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具有法律权威和效力 反映香港主流民意
【解说】9月1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简介会在香港亚洲博览馆举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冯巍在会上表示,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反映了香港主流民意,开启了行政长官普选大门。
港澳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具有法律权威和效力 反映香港主流民意
【解说】9月1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简介会在香港亚洲博览馆举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冯巍在会上表示,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反映了香港主流民意,开启了行政长官普选大门。
在当天上午的简介会上,冯巍第二个发言。他首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作了強调。他说,民主发展要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规定的轨道上稳步前进,这不仅是基本法的规定,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长官普选等问题作出的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了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完全符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
【同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冯巍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一份法律文件,决定的内容,包括2017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以及普选行政长官时必须遵循的原则都属于法律规定,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对后面将要进行的三步曲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推进香港的政改工作,这不仅是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需要,也是香港社会核心价值的要求。
【解说】冯巍回顾了香港社会民主政治和选举制度的发展脉络,他说,香港回归之后,在行政长官选举制度上,是一个快速的、有序的民主化过程,中央积极推动的态度、建设性的角色是清晰的。公众咨询开始至今,无论是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社会各界发表的意见,还是各种机构的民调结果,都表明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香港社会最大的共识,也是最主流的民意。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审慎审议、认同行政长官的建议,尊重社会的主流民意,决定2017年香港特区可以普选行政长官,并对普选行政长官的原则作出规范,有利于香港社会定纷止争、形成共识。
冯巍呼吁香港各界人士从香港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顺应大多数市民希望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愿望,在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在2017年迈出历史性的一步,推动香港民主实质性发展。
【同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冯巍
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希望在2017年出现这样的场景:五百万香港选民手持选票,涌向遍布全港的投票站,庄严地投下手中的一票,选出中央信任、港人拥护的行政长官。
记者 闫宇赫 赵安源 香港报道
关键词:港澳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分类名称:
CNS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