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中国B2C在美上市第一股”的麦考林近日被卷入舆论的漩涡。昨日,有消息称,美国法律公司Sarraf Gentile已经在美国纽约南部地区法院向麦考林提起集体诉讼,认为麦考林高管、董事及承销商违背了美国《1993年证券法案》相关规定,在IPO(首次公开招股)文件中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而这已经是麦考林在美遭遇的第三次集体诉讼。
昨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联系麦考林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对此事的看法。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事宜之前已发布声明,目前没有新的消息可以披露。”
针对在美遭遇集体诉讼一事,麦考林12月6日晚间发布声明称,截至声明发布日,麦考林及其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均未被送达任何诉讼请求副本。但相关人士已获知此事,并表示该诉讼没有依据,已准备针对此诉讼请求进行有力的辩护。“该项诉讼请求不会对麦考林的日常经营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屡遭诉讼
12月4日,美国律师事务所Kahn Swick &;Foti(简称“KSF”)及其合伙人、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前总检察长小查尔斯·福迪宣布,已对麦考林提起集体诉讼。同日,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也宣布以股东名义向麦考林发起集体诉讼。随后,美国法律公司Sarraf Gentile的加入,再次将麦考林可能存在的“过度包装”一事推向风口浪尖。
从相关情况来看,上述指控明显都与11月29日麦考林发布的上市以来第一份财报有关。该财报指出,麦考林第三季度毛利率同比下滑近400个基点、销售及管理费用增长20.4%,营业费用增长19.8%。但是,尽管麦考林报告2010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但这些增长全部来自利息折旧冲销,否则麦考林将报出每股3.50至4.00元的季度亏损。
“一旦麦考林的虚假披露信息行为属实,对投资者的信心、该公司的信用以及品牌会有一定影响。”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对记者表示,处罚将涉及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两方面。首先会遭到巨额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有停牌或者取消上市资格的可能。其次,还涉及到赔偿投资者的问题。
盲目逐利
事实上,麦考林遭遇的集体诉讼并不是中国上市企业在美遭遇的首例。今年3月,曾有媒体在斯坦福法学院证券集体诉讼数据库中进行逐一检索发现,284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其中有25家,即8.8%的中国企业曾遭遇过集体诉讼,而这其中不乏多家知名的门户网站。
“中国企业之所以屡遭集体诉讼与各国国情、文化不同以及企业资质相关。”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谭雅玲对记者表示,一些中国企业在运营和治理等方面存在缺失,为了获取利益,没有作好充足准备就盲目“走出去”,难免使他们在面对美国法律法规时漏洞百出。
张马林则指出,其实“合法包装”已是中国业内施行的惯例。但是,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想要继续延用中国行政管理背景下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各国的标准和监管成熟度都不同,美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的确相当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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