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证券频道

监管层就基金参与转融通业务征询意见

2010年12月13日 17:32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基金公司获悉,在融资融券推出后,监管层正在就转融通业务征询基金公司意见。据基金公司人士介绍,推出转融通业务后,基金参与融券业务需要解决两大问题。

  据基金公司人士介绍,第一大问题是基金参与转融通业务,基金融出证券是否有法律限制,是否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第二大问题是基金参与转融通业务后,从流动性和券种考虑,基金可以融出券的量有多大。

  监管层人士表示,在2005-2006年以后设立的基金,在基金合同中留有融资融券业务条款的基金,基金融出证券可以考虑不召开持有人大会,但是在基金合同中完全没有融资融券条款的基金,则必须召开持有人大会。不过大部分基金公司都不希望召开持有人大会,主要是基于现在的持有人结构,个人客户占85%,召开持有人大会比较困难。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希望监管层在对待基金参与融券的问题上和基金参与创业板股票的投资一样,只要监管层出台说明文件后,基金即可参与。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的基金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与融券业务,但是为了持有人的利益,他们愿意召开持有人大会。

  深圳一家大基金公司的人士表示,经过该公司的内部调查,指数基金参与融券的意愿最强,该公司指数基金全部愿意参与,参与量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主动股票型基金考虑换手等问题,只有30%的基金愿意参与融券,参与量的最高上限为30%。在美国,相关法规规定基金融出券的上限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指数基金3000多亿元的规模,如果按照50%的比例考虑,指数基金可以参与融券的量将达到1500亿元,按照30%的比例考虑,则这个量在1000亿元左右。(杜志鑫)

参与互动(0)
【编辑:王文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