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监会11月启动第二轮新股发行改革以来,新股发行的“三高”现象依然高烧不退,二次改革一个月来,29只新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62.12倍,还略高于改革前58.55倍的发行市盈率。星河生物、汤臣倍健、宋城股份等新股超百倍IPO市盈率的出现,更是将“三高”问题推向更高潮。
专家认为,破解“三高”需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改造并扩容新三板,并尽快完成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压低大股东持股比例。
以创业板为例,统计显示,从创业板开板至今,已上市的127家创业板公司,每家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均超过计划募集资金的数量。127家创业板公司首发预计募资总额为298.98亿元,但实际募资总额却达到了931.27亿元,超募资金632.29亿元,超募比例高达2.11倍。
中小企业板也出现了类似情形。WIND统计显示,11月1日以来,除了山西证券外,23家中小板企业的平均发行价格和平均发行后市盈率也分别达到了30.01元/股和63.46倍。23家企业预计募资80 .85亿元,实际募资201.84亿元,超募金额为120.99亿元,超募比例也达到了150%。
12月6日,汤臣倍健、香雪制药、天舟文化等三只创业板新股进行网上申购。最高的汤臣倍健发行市盈率达到了惊人的115.29倍,香雪制药和天舟文化的发行市盈率也分别达到了82.9倍和84.15倍。
面对愈演愈烈的“三高”问题,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提出,今后在改革过程中要朝着两个方向努力,一方面是更加市场化,另一方面是进一步促使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形成市场约束机制,为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培育可靠的市场基础。
消息人士透露,在第二阶段发行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优化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接下来将会实行发行体制、审核体制改革并举。而在发行体制改革方面,接下来将重点关注存量发行以及扩大券商自主配售权两方面内容。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三高”现象,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资规模的出现并非坏事。“三高”现象的存在,有利于中国股市快速扩容,并有利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而反过来,创业板的快速扩容,也有利于扩大新股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又抑制了“三高”。
董登新认为,要客观看待“三高”现象,导致“三高”有三个原因:一方面流动性泛滥,而我们的投资渠道却十分单一,这是资金被逼入股市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市场缺乏淘汰机制,垃圾股投机猖獗,股价被严重扭曲,进而拉升整个A股的估值水平。此外,三板市场有名无实,非上市公司股权尚无公开挂牌转让场所,IPO成为独木桥,无法分散场内市场的投机压力。这些都是“三高”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
他认为,破解“三高”,需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改造并扩容新三板等。高风险的创业板,需要构建比主板更严格的淘汰机制,在退市标准上,除了借用主板“亏损退市规则”,建议增设“净资产退市规则”。即凡是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的,暂停交易;在其后半年“宽限期”中,如果公司仍无法扭转净资产为负的命运,则直接退市。此外,改造并扩容新三板,才能构建中国大一统的OTC市场,为主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提供转板的机会。
上海证券分析师蔡钧毅同时认为,新股发行的三高现象并不是某一个特定的因素造成的,而是很多系统性因素共同造成的股价发行定位比较高的特点。例如A股市场到目前为止只有20年的发展历史,其成熟程度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并不是非常成熟;从现在A股市场风格来看,整个市场的风格转换还没有达到相应的整个市场所能预期的转换的过程当中;此外,从市场供需两端来看,需求端是整个市场前阶段的新股发行制度修改所强调的,而这次更多的强调供给端当中加大供给量的情况,所以发行审批制度只能说是构成新股三高现象一种原因,而不是根本的原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则认为,所谓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从目前来看是失败的,现在社会资源遭到了极大的浪费,过去一个企业上市融资一个亿最多不超过两个亿,但现在已经融资了将近1100亿,平均每个企业融资规模大概7.5到8个亿,远远超出了这些企业平均上市公告书中所说的募集资金的规模和计划,我们对15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统计,它们平均招股书中的募资是2.5个亿,实际上原来搞创业板计划就是用1.5个亿左右点燃一个企业的创业激情,但现在却平均融资7.6亿,平均超募200%多。现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以民营家族企业为主,70%左右的公司都是一股独大,第一大股东占到40%以上,“三高”的现象没有把“蛋糕”做大,只是在存量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形成了500多个亿万富翁,这是耸人听闻的,也有失公平。1100亿应该给550个企业上市,结果只上了150个企业,这是效率问题。这些资金让这些创业板企业得到,实际上背离了市场化的道路。
刘纪鹏表示,现在的发行制度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和伤害是巨大的,给上市公司留下的隐患是深刻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应该从这些深刻的问题入手:第一要尽快从实质性的核准靠审批把关,过渡到形式上的核准,由中介机构和保荐人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属于作假的就取缔保荐人的资格;属于严重不实的,有关中介机构在背离一定程度的基础上给予停业一年的职业资格。并迅速扩大上市企业的规模,让更多的企业有上市的机会。二是迅速把申请上市的家族企业一股独大的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压下来,发行前严禁超过50%,发行后,原则上第一大股东控制在30%以下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 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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