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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上市企业:送月饼的“贪腐”风险(3)

2011年01月18日 11:21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企业家意识待变

  随着美国政府对FCPA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一场全球范围内的反腐风暴正在形成。正在实施“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能否置身事外呢?

  “虽然到目前为止,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还没有因违反FCPA而受罚的报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魏钢说。

  目前,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170多家中国上市公司,此外还有60多家中国企业通过美国存托凭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FCPA规定,中国在美上市的公司、美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代表处及其雇员,以及在美国境内从事“腐败行为”的中国企业或者个人,甚至通过美国银行转账的“腐败行为”,都可能受到该法的域外管辖。

  这意味着FCPA相关风险,不仅是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和中美合资公司,还有那些准备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中国企业,或迟或早都将面临这个问题。

  “最重要的是意识问题。任何法律制度都有其根植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东西方商业文化的差异,导致了中国企业家防范FCPA风险的意识不强。”达信亚洲商业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黄家胜说。

  黄家胜表示,在中国的商业文化下,一方邀请谈判对方去吃饭喝酒是正常的,不管他是官员还是商人。但是在美国可能就麻烦了,因为FCPA的重点在于行贿目的,而不是具体行贿行为的内容,例如公务接待、提供或者承诺付款等等。

  此前,美国一家公司举办了一个商务宴会,邀请了客户参加,结果被FCPA委员会调查,原因是这次宴会花费几十万美元,超出了正常的宴会开支涉嫌向客户行贿。

  “在中国中秋节,企业向客户赠送月饼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月饼价格昂贵,在美国可能就要面临FCPA委员会调查。今年我们公司就没有接受中国客户赠送的月饼。”黄家胜说。

  黄家胜认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培养根除商业贿赂的组织文化能够为企业规避和防范FCPA相关风险打造良好的基础。

  一方面,企业通过规范的制度以及严格的公司管控程序,识别主要的风险领域,确保实施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从而可以尽可能地规避或降低FCPA相关诉讼和潜在的巨额赔偿风险,维护公司的声誉、股价及股东信心。

  另一方面,万一遭遇FCPA相关调查或起诉,拥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通常可以赢得更多的时间和机遇,向监管机构有效展示企业反贿赂的决心和努力,为企业赢得主动,甚至有可能降低最终的罚金金额。

  “FCPA相关的风险可以预防,但是并不能百分之百避免。对于试图进行全球化运营的中国公司来说,如果采用高管责任险等保险手段对风险予以转移是个不错的选择。”魏钢建议说。 (记者 马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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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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