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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堵住股市“黑嘴” 严查“黑幕”

2011年01月24日 08:2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金 燕绘(人民图片)

  “黑嘴”虽然收敛不少,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并未绝迹,甚至花样和手段不断翻新,掩人耳目,逃避监管。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活动,揭开里面的层层“黑幕”,仍是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规范报刊证券期货信息传播行为。新规明确要求,要慎报道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和市场稳定运行的新闻题材;涉及证券期货行业重要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市场稳定的重要信息,须事先向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核实;报刊转载证券期货新闻信息,必须确保新闻事实真实准确。

  不实信息或传言对股市的影响,很多股民都有切身经历和感受。前一段时间,中国平安再融资的传闻,就引发了中国平安股价大跌,股市也出现不小的跌幅。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产品的推出,资本市场进入新的发展期,投资者不但在股市上涨时可以赚到钱,股市下跌也同样可以获得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规范报刊证券期货信息传播行为,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不实消息来操纵股价不当得利,对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近年来,资本市场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也加大了违法违规案件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股市黑嘴”这类害群之马,广大投资者拍手称快。然而,“黑嘴”虽然收敛不少,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并未绝迹,甚至花样和手段不断翻新,掩人耳目,逃避监管。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活动,揭开里面的层层“黑幕”,仍是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课题。

  比如,创业板开启以来,不少质地优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借助这个平台实现了上市融资。由于这些公司盘子小、行业新,受到不少投资者的热捧,IPO市盈率屡创新高。面对利益诱惑,一些机构和个人开始将“黑幕”交易前移,打着“风险投资”的旗号进行暗箱操作,在一些公司上市之前通过不正当手段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一旦上市,手中的原始股就会乌鸡变凤凰,带来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

  本来,风险投资的风险在于它的不确定性:成为一个公司股东并不难,但这个公司能否上市、何时上市,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判断和左右的了。如果公司几年没有上市甚至破产,那么投资人就得承受相应的风险与损失。然而,市场上总有一些机构和个人“先知先觉”,入股的企业常常在很短时间就能够实现上市,风险投资反倒成了一本万利、稳赚不赔的生意。有统计显示,一些投资机构从入股企业到企业上市,平均周期为9个月,最短的仅有5个月。突击入股、跑步上市现象的存在,到底是纯属巧合还是另有“猫腻”?不能不令人心生疑惑。这些机构和个人的行为,到底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还是利益链条上的寄生者?监管部门也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到2010年底,沪深股市总市值达到26.54万亿元,相当于2005年的8.2倍。2010年A股市场融资额超过1万亿元,融资规模全球第一。资本市场要向更高层面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堵住“黑嘴”,严查“黑幕”,需要从制度入手,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推动改进和完善涉及证券期货犯罪的相关刑事司法制度等。这样,才能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让所有的交易在阳光下更加公开、透明。

  阅读延伸

  当 戒!

  ■ 处罚“股市黑嘴”第一单

  2006年1月16日,证监会一口气公布了包括券商、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从业人员等在内的11项处罚决定,其中对市场名嘴孙成刚的处罚尤为令人关注。由于被认定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对其进行了没收199万元违规所得外加1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孙成刚持股100%的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这是自当年1月1日《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后,被证监会第一次处罚的名嘴和咨询机构,被称为处罚“股市黑嘴”的第一单。

  ■ 处罚“老鼠仓”第一单

  200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老鼠仓”案处理决定,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外,还对两人实行市场禁入。这是基金法实施以来,证监会对基金“老鼠仓”开出的处罚第一单。

  ■ 获刑基金经理第一人

  2010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韩刚也由此成为基金业内首位接受刑事处罚的基金经理。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对老鼠仓案例的量刑做了规定。相关条例显示,“老鼠仓”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柴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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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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