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罚金3000万元
新罗区人民法院在1月30日下达的一审判决书中,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判处罚金3000万元人民币,原已缴纳的行政罚款9,563,130元人民币予以折抵。
据记者了解,2010年9月26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就针对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件,对被告单位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作出了罚款人民币9,563,13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10年7月3日案发后,被告单位紫金山金铜矿分别委托上杭县人民政府、永定县人民政府,赔偿了相关渔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共计2220.6万元。
新罗区人民法院对涉案5名被告人下达了一审判决。该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原处长黄福才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原厂长林文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原副厂长王勇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环保车间原主任刘生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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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紫金矿业是国内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有中国第一大金矿之称,位列全球500强。2003年12月成功登陆香港股票市场,2008年4月回归A股。
2010年7月3日15点50分,紫金矿业集团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出现渗漏,部分进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水质受到一定污染,并造成大量鱼类死亡。据初步测算,外渗污水量约9100立方米。
事故发生后,国家环保部和福建省环保厅、龙岩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组通过对福建紫金矿业集团所属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渗漏致汀江污染事故进行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联合调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初步查明此次事件的原因有三点:
一是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二是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三是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
陈家洪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男,现年43岁,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学历,1994年7月加入紫金矿业,历任紫金山金矿副矿长、常务副矿长、矿长兼任紫金山金矿技改指挥部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疆紫金董事长、总经理等职,自2006年8月起担任紫金矿业副总裁。
另据报道,陈家洪2009年的年薪为127.46万元,他在2009年通过大宗交易买入了200万股紫金矿业股票。(刘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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