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证券频道

基金法修改拟允许从业人员买股票 私募纳入监管(3)

2011年02月22日 09:0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看点3 明确销售结算资金性质

  在基金发展到第13个年头的时候,独立的基金销售和投资顾问机构也呼之欲出。在这种变化下,基金法修订草案也单辟一章,对公开募集基金的服务机构进行规范。

  基金法拟规范的公开募集基金服务机构包括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支付机构、份额登记机构,估值服务机构、投资交易服务机构、投资顾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等。

  其中对第三方销售最重要的一点是,基金法的修订将以法律的方式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性质。

  该草案规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独立于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支付机构和份额登记机构的自有财产,上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不属于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吴敏)

参与互动(0)
【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