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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存在制度缺陷 或实行备案制

2011年03月04日 09:4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三板”扩容在即,有关部门和园区已做好了充足准备,静候国务院的批复。权威人士表示,“新三板”或将实行备案制。

  权威人士介绍,“新三板”除扩容外,交易制度上将首次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不仅承担报价、发布信息功能,还要与投资者进行交易,并负有维持市场流动性的责任。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未来“新三板”或放宽挂牌标准,率先真正尝试备案制。目前,“新三板”虽然规定实行备案监管,但实际执行中仍是审批管理,以保证挂牌公司质量,但也影响了挂牌效率。

  证监会很可能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统一监管全国性场外市场,而不再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只要企业符合相关挂牌标准、相关各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即可挂牌交易,监管部门只对备案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对拟挂牌公司进行实质的价值判断。

  实行备案制将极大便利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增加“新三板”的吸引力,并将为主板和创业板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积累经验。这一制度将使相关园区类股票、券商类股票、创投类股票受益。

  据了解,证监会一直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放松管理、加强监管。除“新三板”将尝试备案制,证监会也拟取消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改为事前告知性备案管理。

  目前,“新三板”存在的制度缺陷主要是只有存量股份挂牌,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功能;多种限制导致交易不活跃;定向增资程序复杂;国资转让和外资股制度不完善。这些制度缺陷导致公司积极性不高,主办券商这方面业务基本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交投不活跃加上创业板已经推出,使得创投机构的积极性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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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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