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公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规则
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中金所14日对外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报备指引》)。
中金所表示,《报备指引》发布之日前的开户人,应当在4月15日之前按照《报备指引》要求主动完成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申报;《报备指引》发布之日后的开户人,应当在开户时主动完成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申报。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及配套通知被中金所所认定为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开户人,应当在4月15日之前按照《报备指引》主动履行申报手续。
中金所在通知中提醒各会员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开户人传达《报备指引》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开户人及时按照《报备指引》要求完成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申报。
中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报备指引》是交易所业务规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细化了监管标准,完善了监管业务规则体系,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所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制度化程度。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有利于防范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三公”原则与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中金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对会员的指导,确保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制度落到实处。同时,中金所将继续维持强势监管态势,努力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干净的股指期货市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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