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今日发表博文指出,光大银行A股IPO时发行股份70亿股,发行价格为3.1元,募集资金210亿元。令市场措手不及的是,光大银行启动H股发行速度竟然是如此之快捷,并且其规模亦是如此之大。
文章指出,光大银行挟业绩大幅增长之势,在发行H股时是否会损害其A股股东的利益?目前在A股H股挂牌的内地银行已达八家,其中,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与光大银行资产规模相当,但其H股估值相对较低,2011年PE为7-8倍,PB为1.2倍左右。而光大银行A股估值则要高得多,其PE为13倍,PB为1.55倍。如果光大银行按照A股的估值发行H股,显然是不可行,但如果参照中信银行与民生银行,那么其H股发行价格有可能低于当初A股的发行价格。一旦出现如此局面,光大银行的H股发行,虽然能够为上市公司募得所需的资金,但个中无疑存在损害A股股东利益的行为。显然,这是A股投资者所不能接受的。
曹中铭表示,自中国银行A+H同价发行开始,A+H股上市公司基本上沿袭以相同的价格发行新股,即使是H股后于A股发行,其发行价格也没有出现低于A股发行价格的先例。这不仅是保护A股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更是体现公平的需要。那么,光大银行启动H股发行,其发行价格就不能低于A股当初的发行价格。
作者介绍:
曹中铭:独立财经撰稿人。重视对政策面、时事热点的分析,为规范中国股市鼓与呼,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苦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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