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关于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的公告,不啻在市场投下一颗“深水炸弹”。曹中铭今日发表文章追问绿大地事件引发的思考?
文章指出,绿大地董事长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以下几方面问题值得关注:其一,2006年11月,绿大地首度闯关IPO,曾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此后,绿大地却成功上市,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及相关保代当年显然没有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证监会发审委亦没有把好关。其二,因为控股股东何学葵的股份被依法冻结,绿大地股价因之暴跌超过三成,投资者损失惨重。如果何学葵最终罪名属实,投资者固然可以依此对公司进行索赔,但绿大地的保荐机构及保代同样应该承担责任。其三,如果绿大地是欺诈发行上市的,上市公司会被强制退市吗?绿大地是否会成为被强制退市的第一例?从以往的相关事例看,这种可能性似乎并不大。但监管部门对绿大地董事长及上市公司将进行何种处罚,无疑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作者介绍:
曹中铭:独立财经撰稿人。重视对政策面、时事热点的分析,为规范中国股市鼓与呼,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苦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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