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经理突然离职,投资者如果对基金的后续投资能力表示怀疑,可以选择免费或以较低的费率立即赎回。而对于门槛在百万级以上的基金一对多投资经理的突然离职更换,却让这些富有的持有人面临尴尬的选择:要走可以,需缴纳5万元的“巨额”赎回费,是走还是留?
要赎回?给五万赎回费!
“算了,赎不起,赎回费要5万元起。等到期再说吧。”在基金经理封树标离职后,广发主题的一位持有人开始抱怨。“现在关键是后面的别再给你‘搞搞’(意为不确定性),这个风险是很大的。虽然净值还是亏损的,我还是选择了赎回,不陪他们玩了。”一位已赎回的广发行业优选客户如此告诉记者。 翻阅目前多家基金公司的一对多资产合同,记者发现,在面对投资经理突然变动时,投资者面前只有三条路:1.立刻选择退出;2.等待基金公司安排新任的投资经理;3.等待基金公司合同规定清盘条件。
事实上,如果选择在合同未到期以及未开放日退出,通常情况下,一对多持有人需要缴纳3%-5%的违约金,而有基金公司的违约成本则是高达6%。这也意味着,百万投资级别的一对多,需要付出高额的退出成本。若选择上述第二个方案,持有人将被动承担新投资经理上任带来的潜在投资风险。第三种清盘方案的概率较小。
一年只开放一两次
“‘一对多’专户理财最为人诟病的就是不透明和流动性差。”昨天,阿尔法基金研究中心研究主管庄正跟记者介绍说,“一对多”专户理财的运作有些类似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里一般1年打开一两次供投资者赎回,在除此以外的非开放日赎回,根据一些基金公司的合同规定,就属于违约,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他个人认为这样相当不合理,“因为‘一对多’跟普通的基金不一样,投资者很大程度上是冲着投资团队去的,而投资团队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基金经理。如果基金经理换了,势必很大程度上影响核心投资团队的稳定性,进而影响到业绩。”
在“广发主题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中,记者也看到,有条文明确写到“资产委托人主动在非开放日要求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属于违约退出……资产委托人违约退出的,应支付净退出金额(扣除业绩报酬等费用后的实际退出金额)的3%作为违约退出费用。” 马 燕
持有人质疑合同不合理
在陷入进退两难时,一对多持有人突然发现,资产合同的设置使得自己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获得合理的“选择权”,成为目前一对多持有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持有人叶女士表示,“作为专户产品的持有人来说,我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因为我们要赎回就必须要支付违约金。现在我们都有一个你们指派的投资经理,说实话这个感觉就像是‘包办婚姻’,你认为对我好就是最好的吗?既然基金经理改变了,就可能货不对板,产品和投资者的适应性就可能根本不存在。从这点上来说,也不符合证监会关于基金产品中适应性销售的规定。”
谈起近两年的一对多生涯,李先生表示,“我后来仔细研究了合同,发现合同的条款对我们持有人并不利,基金公司可随意更换基金经理。说白了,我们现在是弱势,这个游戏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如果这样下去,我只能选择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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