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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有三对夫妻从中获利(2)

2011年04月11日 13:53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启红一家获利近2000万元

  除了郑旭龄、周中星各自通过内幕交易获得巨额利益外,李启红林永安夫妇、李启明林小雁夫妇同样在此次内幕交易中获利巨大,共计接近2000万元。

  根据谭庆中的供述,2007年6月11日,谭庆中向中山市委原书记陈根楷汇报了拟将集团公司优质资产注入中山公用整体上市的计划,陈根楷当场表示同意,并现场致电李启红,要求李启红具体负责,并与谭一起去北京向证监会汇报此事。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李启红丈夫林永安,向其泄露有关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

  “阿红(李启红)说公用科技要重组,有这回事吗?”林永安到谭庆中办公室第一句就问,谭庆中当时表示可以购买,但不要超过1000万元,但是对谭庆中的买股票建议,林永安并没有当场表态。

  谭庆中在庭上回忆说,当时把信息告诉林永安,有感谢李启红为中山公用整体上市所作支持之意。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她家一趟。”林小雁庭上表示。

  就是那次,李启红在家中向弟媳林小雁泄露了内幕信息,并让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200万元“公用科技”股票。

  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236.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677万元,借用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某的名义在银河证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400万元,转入刘某账户277万元,指使朋友关某负责买卖。同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669万元,后于同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账面收益1983万元。

  其实,早在2007年9月,林小雁等人的内幕交易行为就被证监会盯上并展开了调查。

  “证监会总共找了我三四次,当时李启红的弟弟李启明打电话给我,让我和林小雁商量解决这件事。我从上海找了一个律师过来想办法。”谭庆中在庭上透露。

  在4月7日的最后辩论及陈述中,谭庆中的辩护律师认为,谭本人并没有参与内幕交易,而且将信息告诉林永安是为了感谢李启红对整体上市的支持,信息传播范围较小,而且其认罪态度好,应酌情作出从轻量刑,这一辩护获得了公诉人的基本认同。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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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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