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完成后上市未果的胜景山河昨日公告返还投资者本金及利息,这家公司和保荐人平安证券将返还5.82亿元募集资金和利息。按最终返还金额计算,投资者每一股可获返还34.26元,这意味着,在长达4个月的时间内,投资者仅获得了较34.2元的发行价高出6分钱的补偿。
来自湖南的胜景山河是一家以黄酒生产销售为主业的公司,去年12月上旬完成招股。但就在挂牌前夕,被爆出财务造假等问题被暂缓上市。
上周证监会发审委撤回了对胜景山河的上市核准,这也使得胜景山河成为第三例募集完成后被判返还募集资金的公司。
胜景山河昨日的公告显示,胜景山河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为5.814亿元,扣除主承销商平安证券的佣金和保荐费用4000万元之后,实际募集资金5.414亿元。
此次胜景山河净募集资金以及平安证券获得佣金均须返还投资者,从2010年12月8日-2011年4月10日间产生的利息也须归还投资者。
胜景山河以及平安证券在昨日开始将这些资金划转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今日将划转至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同日证券公司将这些资金划转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胜景山河是A股市场上第三例招股完成后被撤回上市核准的公司,在此之前的例子还包括立立电子和苏州恒久两家公司。
此前证券律师张远忠指出,现行法律并不支持投资者获得额外的补偿。
而从监管的层面看,除发行人被取消上市核准之外,至今也未见证监会处罚前两桩交易中的中介机构。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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