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股民郑某、陈某诉天一科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己于4月18日在长沙中院立案,涉及股份14300股,起诉标的合计13.89万元。目前,开庭时间未定。
2010年3月5日,天一科技(000908)公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称,证监会认定天一科技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07年1月23日,天一科技发布《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存在不实表述。故证监会依法对天一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故符合起诉条件的天一科技投资者为:2007年1月23日至2010年3月5日间曾买卖过、并至2010年3月5日仍持有过天一科技股票的亏损者或推定亏损者。(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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