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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渠道之争:保险证券欲结盟对抗强势银行(2)

2011年04月25日 15: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三国征战上演

  保险、证券在银行渠道的强势之下正上演“合纵连横”的好戏。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非保险类金融机构都有资格申请代理保险业务。这意味着,除了银行外,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保险类金融机构,也都可申请代理保险业务。

  尽管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这些机构短期内不太可能有实质动作,现有销售格局暂难改变,但保险公司人士却表示期待。某保险公司人士称,今后如果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兼业代理保险业务,可使销售渠道多元化,对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公司是一大利好。

  有券商人士表示,一些投资型保险产品要求客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券商渠道比银行渠道更适合。不过与银行的客户群相比,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的客户相对有限,很难达到合理的投放产出比。此外,券商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和银保客户有所差别,需要保险公司根据这些客户特点进行设计。

  另有消息称,监管层考虑出台文件开放保险公司代销基金业务。今年3月,证监会曾召集保险公司座谈,了解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情况。

  对此,基金业人士指出,基金行业希望有更多的渠道来销售基金,但推行保险机构销售基金则面临一定阻碍,推出难度超过第三方销售机构。他指出,基金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销售中的误导、或专业能力不够都会影响到持有人利益,进而影响基金业的行业规范。

  据了解,国外的基金对银行的依赖程度并不像国内这样高,证券公司、理财顾问、保险公司等多种渠道都在基金销售中扮演重要角色。在美国,有相当部分个人投资者通过独立的个人理财顾问购买基金。理财顾问提供的是一揽子的投资建议,包括税务规划、保险等等,基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欧洲,基金分销渠道主要通过银行代理,其次是保险公司。

  一位保险业人士称,随着综合经营的深入,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是大势所趋。如果协调好各方利益,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金融业的发展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 记者 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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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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