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成破发王是IPO制度酿出的苦酒
庞大集团成为“新破发王”是中国股市的一场悲剧,是现行新股发行制度酿出的一杯苦酒。
目前的新股发行无疑进入了一个大误区。在市场化发行的名义下,新股发行完全沦为发行人圈钱的工具。所谓市场化,越来越表现为发行人圈钱的最大化、投资者投资风险的最大化、监管者的无责任化。哪怕就是必要的窗口指导都被以市场化的名义抛到了九霄云外。至于A股市场的不成熟,缺少市场化的土壤等因素则不予考虑。而且,这个市场化发行也只是一种跛脚的市场化发行,其市场化的条款是有利于发行人利益的。那些有利于投资者利益的条款,则不纳入市场化发行之列。更加滑稽的是,实行市场化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提高新股破发的比例,以便在数据上与国外股市接轨。至于新股破发带给投资者的损失则不在考虑的范畴,不仅如此,新股破发甚至被视为A股市场成熟的标志。把不成熟的A股市场与成熟的周边股市简单地相提并论。
其实,目前新股发行制度带给市场的风险是系统性的。一是在新股上市所带来的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发行人对公司的包装与造假。作为保荐机构来说,由于利益上与发行人一致,因此二者常常沆瀣一气,共同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二是新股发审环节把关不严,让一些包装上市公司成功上市。而且在成功上市之后,即便东窗事发,现行的政策法规也没有令其退市的规定,这又进一步增加了发行人造假上市的冲动。三是在新股询价环节以及定价过程中,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只有利益而没有责任;其他询价机构也不必为自己的高报价买单,进而导致人情报价、胡乱报价流行;相反报低价者则失去配售资格。这样的询价必然造就高发行价的诞生,新股发行因此沦为了“三高”发行,庞大集团的发行价也因此而高达45元。这种发行制度的弊端显然不是通过破发就能改变的。破发只是徒增投资者的损失而已,破发王诞生得越多,证明投资者的损失越大,其意义仅此而已。(来源: 京华时报)
董登新:庞大集团离“发行失败”仅差一步
庞大集团只不过是一个卖车、修车的普通民营企业,办公地址设在某县城。正是这样一家卖车、修车的普通企业,它们凭借着近两年汽车下乡、以旧换新、购车税优惠的政策,在2009年和2010年该企业猛赚了一把,于是,瑞银证券趁机将之“包装”成为“绩优股”、“蓝筹股”,在市场低迷的环境下,庞大集团、瑞银证券与询价机构合伙将一只股本超10亿的新股高高地定价在45元,这样一只普通大盘股,在弱市的发行市盈率居然高达40多倍——而且这是一只在上交所挂牌的大盘股!
在这场IPO赌博游戏中,究竟谁是真正的赌徒?发行人和承销商是赌徒?询价对象是赌徒?网上申购者是赌徒?
很显然,这里有一帮亡命之徒在互赌、互搏:首先是庞大集团敢冒“发行失败”的风险,它心甘情愿地被瑞银证券牵着鼻子玩命;其次是少数询价对象不知死活地搏命;再次是网上申购者的侥幸赌徒心态;最后是炒新者搏傻赌博。
所谓“发行失败”,它不同于过会失败(如核准要件不达标,信息造假被揭穿)。发行失败一般是指由于新股定价过高,以致网下配售与网上申购均不能完成最低发行量,最终导致本次发行终止,这意味着本次招股计划自动作废。凡是过会造假者,当事责任人应该牢底坐穿;凡是发行失败者,至少应该在一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过会”。 (中国证券网 董登新)
曹中铭:庞大集团巨幅破发的思考
表面上,庞大集团仅仅只是众多破发新股中的一分子。而作为新股,庞大集团的破发并不值得大惊小怪。而问题则在于,庞大集团在再次演绎了新股“三高”发行的同时,同样演绎了网上中签率高、网下机构获配比例高、开盘破发幅度高以及挂牌当天破发幅度高的“四高”现象。
如果说在2009年启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前,新股挂牌首日频现“新股不败”神话的话,那么,改革之后,我们见识更多的则是新股频频破发的“神话”。这也表明,在市场化发行之后,新股发行价格已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毫无疑问,“新股不败”现象是不正常的,但高比例的破发特别是首日破发现象,同样表现出不正常的一面。
说到底,问题出在对于新股估值与定位上。此前的行政审核定价虽然导致的破发比例较低,但凝固了市场化的脚步,而市场化发行却是大势所趋。改革后的市场化发行,虽然淡化了“窗口指导”,但由于新股发行要走行政审核的程序,我们虽称之为市场化发行,但也表现出“跛脚”的一面。再加上保荐机构只为发行人与自身的利益着想,丝毫不顾及市场的整体利益,更加剧了市场化发行趋向极端与片面。
因此,对于庞大集团的巨幅破发现象,我们只能以淡然的心态视之。在目前的新股发行模式下,庞大集团虽然创造了诸多纪录,但绝对不会是“绝唱”。日前,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澄清快速扩容“砸盘”的传闻时表示,发行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提高市场化程度是证监会一直的努力方向。但愿这个方向不要走错,改革的步伐能够更大更快。( 曹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