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周末披露,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两名保荐人因IPO项目核查不充分,被证监会予以警示。
证监会指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保荐代表人李光增、赵渊在保荐宁波建工IPO过程中,存在对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核查不充分的问题。
宁波建工在2010年12月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1亿股。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过会的宁波建工迄今仍未开始招股,此次证监会指出其控股股东子公司涉诉事项未核查充分,可能影响了其上市批文的发放。
此外证监会指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谷建华、杜卫民在保荐福建腾新食品IPO项目中,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核查义务。证监会在4月份对谷建华、杜卫民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背景
保荐代表屡被警示
证监会披露保健监管信息以来,已经有10名保荐代表遭遇警示或监管谈话。7月初证监会披露,中国建银投资证券荐代表人冒友华、王韬在保荐海普瑞IPO过程中,对海普瑞取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认证等事项的尽职调查没有勤勉尽责。中信证券文富胜、牛振松在保荐九牧王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企业情况。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相文燕、苏海燕在保荐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申请过程中,对发行人财务会计问题未进行审慎核查。(记者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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