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市场关于证监会变相提高创业板上市门槛的疑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创业板设立以来,证监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不存在变相提高业绩门槛的情形。未来证监会还将加大对“突击入股”的监管力度。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创业板市场的稳步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创业板发展壮大。保荐机构从自身情况考虑,在推荐企业时也往往优先推荐盈利水平相对较高的企业。证监会方面不存在变相提高创业板上市门槛的情况。
根据已经披露完毕的半年报显示,部分创业板企业的业绩低于市场预期,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总体上看,创业板企业保持了较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创业板已上市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平均增长32.64%,利润同比平均增长22.89%,创业板市场已涌现出一批高成长公司。
同时,部分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或季节性因素,业绩出现较大波动。从根本上讲,这是由创业企业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创业板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同时伴随规模小、商业模式不稳当、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的特点,业绩出现波动是正常现象。
这位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在发行监管中将督促发行人不断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投资者也要更加深入地认识和理解成长性与风险性的辩证关系,十分谨慎地参与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设立初期,企业在申请文件受理前短时间内增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况较多。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突击入股”问题成为证监会高度重视的问题,并在审核环节和持续监管环节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一是加大“突击入股”的信息披露,增强“突击入股”行为的透明度。二是强化中介机构对“突击入股”行为的核查责任。三是延长“突击入股”股份锁定期,对于发行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增资或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出的股份,要求受让人承诺自公司变更登记完毕之日或上市之日起锁定3年。(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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