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2010年2月12日,对劲嘉股份信息披露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行为,深交所仅是决定对当事人劲嘉股份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庄德智和常务副总经理沈海祥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但是,这一事件远不止这么简单。2010年1月9日,劲嘉股份与本土美国烟草贸易公司的合作终止。《中国经营报》披露,2010年5月,本土美国烟草贸易公司负责人弗来德来到中国,并通过媒体申诉,称劲嘉股份利用本土美国烟草贸易公司操纵股价。弗来德证明:“与我一直接触的是劲嘉股份副董事长庄德智,在几次接触过程中,他们一直问我是否可以将本土美国烟草贸易公司写成英美烟草公司,我一直拒绝。”
弗来德的证明很具杀伤力。既有证人证言,监管部门为何不立即跟进调查?庄德智,男,1963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2011年4月,他辞去劲嘉股份的职务。劲嘉股份2007年12月在中小板上市,庄德智及其控制的太和印刷实业持有的劲嘉股份承诺锁定3年,去年年底起解禁后至今累计减持已经超过2100万股,套现超过2亿元。
如果本土美国烟草贸易公司负责人说的是事实,那么劲嘉股份以及庄德智的问题就非常严重。涉嫌“做局”炒作,监管部门应展开调查,给市场一个负责任的说法。受劲嘉股份不实信息误导亏钱的股民也应该起来维权。
无论从投资者的知情权出发,还是从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出发,劲嘉股份事件都不应就这样沉默收场!
陈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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