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9月6日开庭,原告律师张远忠在庭上提起新的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由此前的155元增加至几十万元。张远忠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原告索赔额可能增加至100万元左右;并表示对原告胜诉非常有信心。同时还透露,已经有几十个投资者准备向黄光裕提起诉讼。
索赔不止几十万
根据起诉,2007年6月13日,原告李岩以每股10.39元买进中关村科技公司股票500股,总金额5195元,并于同年6月15日以每股10.08元全部卖出,卖出5040元,共损失155元。原告认为,其出卖股票的行为,恰与黄光裕、杜鹃等人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同一时间内的反向交易,因此认为自己的损失与黄光裕等人的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李先生提起诉讼,要求黄光裕、杜鹃赔偿经济损失155元及相应的利息和印花税。2011年2月23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立案。
据悉,在前天该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张远忠当庭提出,除了起诉书中所诉155元的赔偿请求外,股民李先生还曾因为黄光裕等人的内幕交易行为而进行过一些不适当的交易,导致李先生总计245.38元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要求追加此项诉讼请求。不仅如此,该代理人还提出,黄光裕等人在其后两次的内幕交易行为期间,股民李先生也曾遭受了交易损失,这部分损失也将作为新的诉讼请求随后向法庭追加。媒体报道称,据代理人初步估算,全部损失累计将达到数十万元。
而昨日羊城晚报记者电话采访原告律师张远忠,他表示:“几十万元只是媒体之前报道的说法,据我的初步统计,应该有1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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