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税务局的信息也显示,海口星海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7日,截至今年5月底,从未缴纳过一笔营业税。
记者又来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座605室采访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楼宇经理韩丹说,605室是住宅房,没有企业办公,业主近期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
政府采购中标公告仅百余字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访发现,海口星海公司不仅是这次招标的中标者,而且该公司在2010年10月15日和12月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例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应该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本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记者发现,政府采购的中标公告仅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采购中心主任称“要将记者监控起来”
没有任何资质的星海公司何以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政府采购关口?面对种种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表现却“出人意料”。他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
记者就中标企业的资质提出疑问,蔡东海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针对该企业明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质疑,他又说:“法规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能解决政府采购行为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面对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蔡东海竟说“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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