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审委公告称,发审委2011年第228次会议17日召开,八菱科技首发会后事项获通过。这意味着A股首家中止发行的公司将重启发行程序。
由于八菱科技此前获得的证监会核准发行批复的日期为5月31日,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在此次过会后,必须在11月底之前重启发行。如果超过有效期限,八菱科技需重新申请上市。根据最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八菱科技本次拟在A股公开发行不超过1890万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新增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生产线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9781万元。
八菱科技是A股历史上首家中止发行的公司。今年6月,八菱科技初步询价结束后,由于询价机构不足20家,被迫中止发行,按规定需在11月底前择机重启发行。随后,八菱科技更换了签字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需重新上会,接受证监会审核其首发会后事项。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首发企业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但经办公司业务的主承销商、会计师和律师应该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未发生更换。
证监会公告还显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17日均获通过。创业板发审委定于21日召开2011年第64次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记者 蔡宗琦)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