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绝非特例,自创业板开板以来,上市之前业绩快速增长,财务报表靓丽无比,上市之后却泯然如众人甚至业绩快速下滑的例子比比皆是。虽然才开板两年时间,不少创业板企业甚至已经出现了业绩连续下滑甚至亏损的局面:国联水产2010年中报亏损,2011年中报再度亏损;网宿科技2009年中报净利润为2140万元,2010年中报则缩水到1498万元,2011年中报也仅为1983万元;宝德股份2009年中报净利润为1690万元,2010年中报则缩水到了303万元,2011年也仅为307万元。
一位从事IPO的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IPO的审核端上,拟上市公司的成长的可持续性极其重要,而大多数的创业板公司往往在业务上不具有垄断性,其盈利水平也具有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会计处理及其他包装手段来实现这种目标。
问题
退市制度杳无音讯
相对于创业板目前的糟糕表现而言,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在运行了两年之后,尽管创业板上市资源供给充足,其交投也十分活跃,但有关创业板的后续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却依旧停滞不前,已经成为了阻碍创业板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9年10月开板以来,在涉及制度的完善以及创新之上,相关部门在2010年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在今年10月则出台了《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分别对创业板的高管套现以及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制度上进行了改进,然而在涉及创业板的根本性制度如发审制度、退市制度等方面,却迟迟未有新的举措出台。
“除了上市标准外,创业板目前基本上是比照着主板的制度规范在运行,作为一个有特色的板,创业板将来还是需要有一套独立的市场运行规则,比如直接退市制度。”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早在2010年两会期间,创业板开板不久,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就表示,深交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直接退市制度的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也在多次在各个场合表示,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和杜绝借壳炒作现象,是设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基本原则。然而,临近两周年,早该推出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至今仍然没有出现,甚至没有出现可供公众讨论的雏形。
“退市制度要有出口对接机制以及与主板之间的协调,并要考虑到银行、退市公司以及投资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创业板将来肯定会采取直接退市制度,直接退至三板,这就要求三板有比较大的接收能力以及相应的对接机制。”董登新对记者表示。
除了退市制度之外,创业板的发审制度、公司治理等方面也存在众多改进的余地。董登新认为,创业板在上市标准上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扩容的大背景下,上市标准应适度的有所降低,只要行业标准上把握严格的筛选标准,在具体的财务指标上,将来的趋势是可以适度的放松,这将有利于鼓励全民创业。
而在公司治理上,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则认为,创业板问题的真正实质则是其在股权结构上出现的夫妻、父子、兄弟这种家族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一股独大造成了极不合理的财富分配体制。创业板一股独大使得IPO高溢价获得的财富实际上被家族掠夺。 (记者 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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