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赵建华)今后,掌握内幕消息的中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根据官方要求,他们将设立内幕消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内幕消息管理规章制度。
4日,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公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解释说,此举是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防控内幕交易。
《通知》规定,有关事项的决策,原则上应在股票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策划、研究、论证、决策重大事项时,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员范围,减少信息知悉及传递环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间,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规定,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决策后,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准在公司内部网站,或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将信息向外界泄露,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牟利。
《通知》指出,一旦出现市场传闻或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异常交易等情况,应当及时督促、配合上市公司披露或澄清相关信息。必要时,应当督促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停牌。泄露内幕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者,将受到处分。涉嫌犯罪者,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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