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
不存在放高利贷行为
个别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尤其是新上市公司)使用限制资金对外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放高利贷,或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存在变相挪用募集资金进行“炒钱”生意。
报告称,虽然上述报道主要针对的是其他板块公司,但深交所及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未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外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除红日药业等3家公司在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向控股子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子公司提供小额委托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资金外,未见其他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也不存在媒体报道的放高利贷等民间借贷行为。
截至9月13日,共有北陆药业等15家公司在上市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累计30亿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26.61亿元、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3.38亿元;截至9月13日,15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仅为1.9亿元,未发现逾期不能收回的现象。创业板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相对较小。
总体而言,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现象正逐步缓解,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正按预计的步骤稳步实施,上市公司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也较为谨慎,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在逐步显现。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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