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证券频道

市场人士建言上市公司分红 需制度化也应科学合理(3)

2011年11月18日 09: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华生:分红应鼓励不宜强制

  公司债券利息税不合理

  □本报记者 蔡宗琦

  经济学家华生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鼓励分红长期来看无疑对市场有积极意义,建议监管层在制定细则时着重鼓励上市公司诚实披露分红取向,而非如一些市场人士解读的“强制分红”。分红制度要发挥效用,真正解决股市低回报的问题,需要与资本市场整体制度配套,未来还应完善退市、再融资等多项制度。

  分红不宜强制

  中国证券报: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对股东的回报”,并有可能在近期出台鼓励分红政策细则,您如何解读这一政策,有哪些建议?

  华生: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在方向上是正确的,强调回报股东,特别是针对IPO的公司,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分红的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加分红透明度,把上市公司的分红意向公开,让投资者自由选择,长期来看对市场有积极意义。

  但对于分红制度,市场上有很多解读,比如认为证监会将“强制分红”。其实,对分红强制性的行政干预并不可取。在成熟市场上,由于机构特别是各种退休养老基金等投资者占据主导,因此颇为看重分红稳定的大盘蓝筹股,也有不少高速成长的科技类企业并不分红或很少分红,监管层对分红制度一般都没有强制规定。

  A股市场企业类型多样,创业型的企业很可能处于高速发展期,盈利都投入到主业中,十年八年不分红。一些成熟行业则分红比较多,因此是否分红、如何分红是不宜强制的,而是交由公司自主决定。

  监管层应该做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鼓励企业分红,要求即将IPO的企业诚实披露在分红问题上的取向:比如高成长性的企业可以表明不分红的态度,或者业绩稳定的成熟公司愿意持续高比例分红。只要企业把分红取向公开透明化,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喜好,选择不同的股票投资,用脚给股价投票。

  尚需制度保障

  中国证券报:不少投资者期待“分红行情”,您如何看待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您建议监管层下一步还应就哪些问题推出新的政策?

  华生:长期来看,鼓励分红必然会对投资者收益产生正面影响。但谈到短期对市场的影响,可能远水解不了近渴。从上市公司现状来看,剔除金融股和一部分大型企业,整体市盈率水平在30倍以上。对于金融企业而言,现在一边分红,一边还要大规模再融资以提高资本充足率,扩大分红将加剧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困难。因此指望分红制度对市场形成短期利好并不现实。此外,对于多数中小企业而言,30倍市盈率意味着收益率为3%左右,即使拿出全部利润来分红,拿到手的现金也并不多。特别是与大股东相比,他们每股成本很低,而中小投资者的持股价很高,同样一股分几分钱,对大股东是高回报,对普通投资者的吸引力很有限。况且如果不改变企业发行上市的“三高”现象,大股东用高募集资金再来高分红,还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二次伤害。

  A股市场上,虽然近年部分大盘蓝筹股的分红比例开始向国际市场靠拢,但总体来看股息率低,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赚钱太少。推出分红新政的重要目的可能是为了让投资者获得更好的回报,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让分红制度发挥更好的作用,需要资本市场一整套的制度保障。比如从新股发行体制角度来介入,改变一些公司过高市盈率发行和超募的情况;改变由于再融资的非市场化造成定向增发的寻租和滥发;再如完善退市制度,让一些垃圾股票淘汰出市场,通过一系列政策让制度合理化,改变市场结构,彻底解决投资者回报过低的现状。

  证券市场上不合理的税收还有公司债券利息税。现在固定收益的各种投资如国债利息免税,而企业债、公司债利息要交20%的利息税,这极大提高了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成本,也是一种明显不合理的政策歧视。而大力发展公司债、企业债,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的政策,恰恰是当前证券市场发展主攻方向。债券融资既可以显著减轻股市IPO和再融资的压力,又可以提高股东的回报率,是我国当前现实情况下改善证券市场结构、提高股市投资者回报的强有力杠杆。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