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证券频道

创业板分红细则率先出炉 招股书做"重大事项提示"

2011年11月26日 09:0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证监会要求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将分红承诺写入公司章程,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重大事项提示”

  证监会月初出台分红新规后,本周又有后续措施。据新华社报道,证监会本周推出创业板公司分红细则,要求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将分红承诺写入公司章程,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重大事项提示”。

  为增强分红透明度

  11月初证监会曾宣布,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分红政策,增强分红透明度,并不得随意调整已确定的分红政策。当时证监会表示,新的分红要求将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执行。

  而此次创业板成为首个开始细化这一要求的板块。包括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对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涉及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具体条件、金额或者比例,发放股票红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期间的间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等。

  实际上从11月中旬开始,递交材料的IPO公司纷纷在招股说明书中以“重大事项提示”的方式对分红政策做出明确,置于招股书最前的位置,并承诺分红比例。但从目前的IPO公司承诺看,多数公司承诺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这一比例甚至低于目前A股的平均水平。

  从分红政策的推进看,细化分红规则将不只限于创业板。此前公布预披露招股材料的中小板公司和主板公司,也同样依照要求对分红政策做出明显提示和承诺。

  创业板分红胜于主板

  但值得投资者关注度的是,从分红率来看,创业板公司在三大板块中处于领先的位置。

  天相投顾此前的研究显示,以2010年数据为例,从分红公司数量占全部公司的数量占比看,主板公司为51.73%,中小板公司为77.08%,创业板公司也达到75.6%。

  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人员对2010年早期创业板58家公司的研究显示,其现金股利分配也超过市场平均水平。今年9月份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所给出的一份报告计算得出,2009年和2010年创业板公司分红比率(分红金额占利润之比)分别为35%和39%。

  目前证监会并未做出任何对于分红比率的要求,但市场普遍认为,若规定明确分红政策、不得随意更改之后,创业板整体的分红比率仍将上升。

  不过有部分投资者和研究者并不赞成上市公司尤其是创业板公司提高分红率,此前的研究认为对于成长期的公司而言,大量分红可能降低其成长性。

  - 剖析

  A股股息率低于国际水平

  从整体看,A股公司分红水平离成熟市场并不远,但在股息率上相差较大。此外主板公司分红的面较窄。

  深交所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认为,从股息率来看,我国蓝筹股股息率低于成熟市场分红水平,整体市场股息率差距则更大。

  2010年度中国股市整体股息水平为0.55%,沪深300指数的股息率为1.06%。从境外市场来看,与美国(1.5%)、英国(2.73%)、日本(1.67%)、中国台湾(2.27%)、中国香港(2.35%)等国家和地区市场指数的股息率相比,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股息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市场整体股息水平则与境外市场水平差距更大。

  不过股息率除分红的因素外,还与上市公司估值过高有直接的联系。股价过高导致股息回报过低,对于非蓝筹股来说更是如此。

  此前深交所建议在分红监管中应注意引导蓝筹公司合理分红,因这些公司支付了全市场的绝大部分股利。 (吴敏)

  - 投资

  分红新政带来投资机会

  随着证监会推动上市公司明确分红规划,分红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分红公司带来的投资机会也得到投资者关注。

  此前A股市场对于分红并不敏感,而对于转增股本的公司较为敏感。分析师认为,随着上市公司分红更明确和普遍,股息回报较好的A股将得到青睐。从A股市场来看,占公司数量10%的蓝筹股分红的绝对数量占全市场的90%以上,蓝筹股有望逐渐改变目前估值处于底部的局面。

  从投资产品看,目前有部分定位于A股分红的投资产品。如上证红利ETF(510880)定位于“完全并始终投资于沪市分红最多的50只股票”,从上证红利50指数成分股来看,其板块估值偏低,分红较多,意味着其股息率同样处于市场领先水平。

  此外,目前国内市场上还有部分主动管理的红利主题基金,如华夏红利、益民红利成长、金鹰红利价值等混合型基金。(记者吴敏)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