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综合研究所12月1日发布了《中国证监会2010年度证券行政处罚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证监会和司法机关共对13件内幕交易案件作出处罚或司法判决,为历年之最。从比例上看,2010年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数量占比达到16.53%,远超2007年至2009年间5.35%的均值。其中,利用并购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是已查处内幕交易的主要形式。
报告称,2010年行政处罚委共收案件107件,审结67件。证监会共作出53项行政处罚决定书及16项市场禁入决定书,共有上市公司24家、会计师事务所3家、期货公司2家、其他机构7家受到处罚,其中2家机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被撤销,1家机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被吊销,没收法人违法所得总计4669.951734万元、港币854.474497万元,对法人罚款总计3785.246381万元;48名自然人被市场禁入(永久性禁入8人、十年禁入9人、七年禁入2人、五年禁入16人、三年禁入13人),3人证券从业资格被吊销,53人被警告,证监会对197名自然人给予罚款合计1721.6243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96.573167万元。
从查处案件来看,信息披露类违法行为是证券违法行为最主要类型,占全部案件的50%,与2007至2009年间数据相似;其次是机构违规经营或交易行为,占比20.31%。此外,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数量显著上升,占比16.53%,远远超过2007年至2009年间5.35%的均值。2010年行政处罚委共审结内幕交易案件14件,分别是2008年(3件)、2009年(6件)的4.6倍和2.3倍。而且,2010年另有13件内幕交易案件由证监会稽查部门依法直接移交公安机关。
2010年受到行政处罚的10件内幕交易案件中,涉案主体共23个(法人3个,自然人20个),其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11人。按主体的比例分布,涉及传统的“法定内幕交易主体”(即《证券法》第74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内幕交易案件达9件,占全部案件的90%;在内幕交易知情人内幕交易中,上市公司及股东相关人员的内幕交易较为严重,占内幕交易知情人内幕交易案件的90%,占全部案件数的80%。
随着近年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建立,内幕交易主体逐渐有从传统“内幕信息知情人”扩散至非传统“内幕信息知悉人”的趋势。在上述10件内幕交易案件中,有4件案件涉及非传统内幕信息知情人。上述10件内幕交易案件平均非法收益为8.58万元,如算上由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已经司法机关宣判的3件内幕交易案件,案件平均非法收益将上升至2592.24万元,平均个案处罚金额上升至7154.92万元。 记者 杜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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