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周在公开场合表示证监会对内幕交易零容忍,并且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的呼声,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案的力度也在增大。证监会上周末通报佛山照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案件和佛塑股份多位中层干部内幕交易案件,违规当事人都被没收非法所得,并被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
佛山照明交易对手违规买卖
时间:2010年7月12日
当事人:时任国轩高科总经理方清
2010年7月12日,国轩高科形成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股东国轩营销向佛山照明转让其所持国轩高科20%的股份。就在同一天,时任国轩高科总经理方清股票账户合计买入佛山照明2万股,买入成本合计24.47万元。2010年7月27日,上述账户卖出佛山照明股票1万股,成交价格13.35元。截至2011年3月8日收市,上述账户仍持有佛山照明股票1万股,交易盈利4.88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佛山照明收购国轩高科股权事项属于相关条款规定中的重大事件,方清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佛山照明股票,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责令方清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4.88万元,并处以罚款4.88万元。
佛塑股份中层参与内幕交易
时间:2009年7月至10月
当事人:公司5名中层
2009年7月至10月,佛塑股份涉及拟转让土地和有关增资扩建工程,随后自2009年10月9日起,佛塑股份的股价就走上了连续偏离大盘逆势上涨的格局。数据显示,自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9日重大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累计上涨30.27%,同期深证综指上涨6.1%,佛塑股份偏离大盘走势24.17%;2009年10月20日,佛塑股份停牌;2009年10月21日复牌至2009年10月30日,佛塑股份累计上涨17.67%,同期深证综指跌1.45%,佛塑股份偏离大盘走势19.12%。
经证监会的调查显示,蔡伟甫、庞友国、陈锡尤、廖凯明、吴慧敏等公司5名中层管理人员通过参与具体工作、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知悉上述情况,并于2009年8月-10月,4名中层管理人员及1名中层管理人员的亲属分别利用自己的账户买卖了佛塑股份。
证监会认定,5名中层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没收了5人的违法所得,共计43.26万元,并对当事人处以同等额度的罚款。(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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