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002044)公告,公司董事长早在2004年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公司在2005年IPO、多年中报、年报中均未披露,为此,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对前董事长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处以5-1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决定对江苏三友及公司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前董事长张璞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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