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600146)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将收购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首笔股权转让价款3亿元支付给郭文军,导致双方此前签订的补充协议未能生效,转让方郭文军要求上海泓泽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26.5亿元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否则将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等)要求其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的义务。
此前由于上海泓泽无力一次性支付收购金矿的对价,其与郭文军达成协议,在珠拉黄金成功注入大元股份后6个月内,将股权转让款9亿元整支付给郭文军;而大元股份则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珠拉黄金股权。但前提是,上海泓泽应在珠拉黄金股权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3亿元整支付给郭文军。
此次上海泓泽再度爽约,使得其先注入后付款的“赊购”也无法达成,其在5日内筹集到26.5亿元转让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大元股份的黄金梦在经历多次波折后恐难成真。(李阳丹)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