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出制度的完善,是中国股市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小步
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消息又一次席卷而来。但与此前屡次只闻“雷声”不见“雨点”不同,此次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或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11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改进和完善证券市场退市制度将率先在创业板探索试行。28日,深交所《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发布。
适逢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伊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20天内推出10项新政,其中涉及创业板的就包括逐步改变高市盈率发行股票、探索试行退市制度改革、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等3条。
虽然业内对于制度的具体条款仍有争议,但中国股市退市制度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两年“难产”之因
早在创业板诞生之初,证监会和深交所高层就反复表示,创业板要践行严格的退市制度。2009年5月8日,深交所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创业板与主板的退市制度相比,具有“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多元标准”三大要点。
但在同年6月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里,有关退市制度的规定却非常模糊。两年多来,监管层和深交所就创业板退市制度建设频频表态,但退市制度始终未推出。
期间,创业板这支十年磨出的剑,迅速陷入了高管套现和“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比例)的漩涡,创立之初的“高成长性”光环也消失殆尽,不少公司的业绩在上市后迅速“变脸”。
据中国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万得资讯的统计,2010年,有32家创业板公司净利润为负,占总数(153家)的20.9%。截至今年11月25日,创业板上113家公司破发,占比高达40.9%(总276家)。从今年9月30日的市盈率看,创业板高达43.9,高于中小板的34.2和主板A股的14.5。而今年3季度,创业板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16.78%,低于主板A股的20.62%。
对于两年多来一直没有推出退市制度的原因,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一是各方面对退市的认识和理解需要一个过程,二是退市制度牵涉面广,退出的去向也需要妥善安排。现在,“创业板的市盈率从2009年的100,降到2010年的80,到现在的40,说明市场逐渐理性,创业板的泡沫在减少,现在推出退市制度时机也成熟了。”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张初进认为,退市制度的推出一方面取决于监管层的决心,另一方面,改革制度从酝酿到实施需要一个积累民意的过程,只有方方面面对退市的必要性形成共识,改革“才顺理成章”。
前述证监会负责人11月18日的发言也认为,改进和完善退市制度需要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地方政府以及市场、企业和投资者等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退市制度问题已经达成社会初步共识。他同时表示,先在创业板探索退市制度改革,是因为“创业板历史包袱较少”。
所谓的历史包袱,中国社科院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是指创业板上多是民企,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纠葛比较少。创业板上市刚两年,也不像主板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
刘煜辉认为,官员的任期制是影响创业板退市制度成型的主要原因。每一个上市公司都是一个融资的窗口,牵涉到诸多利益的协调,这是牵制退出进度主要因素。
而没有退出机制的市场,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扭曲了定价机制,退市制度的缺失,也已经影响到创业板的估值与质量。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一定会带来一场垃圾股股价革命或股价地震。因此,不乏有人打着保护普通投资者的旗号反对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