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002044)公告称,日前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4年6月5日,江苏三友实际控制人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与张璞等9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9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毕,张璞成为友谊实业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但在招股说明书、2005年至2008年的年报以及2009年中报中,江苏三友一直披露纺织工业联社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陈述。据此,证监会对江苏三友及相关个人给予警告,并对公司罚款30万元,对张璞罚款20万元,对葛秋、盛东林各罚款10万元,对其余5人各罚款5万元。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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